一、代位继承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起诉条件有哪些: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 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 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二、代位继承纠纷要哪些证据
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案例分析
外孙女不能代位继承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年过60的老人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料同事,不料突然晕倒,后不治身亡。老人的妻子、儿女以及外孙女等7位亲人一起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
老人名叫周XX,曾是重庆市一家公司的门卫。他和妻子养育了5名子女。其中,大女儿早已离世。2014年9月下旬,周XX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顾一名受伤的同事。在医院护理的第六天凌晨,老人突然出现脑梗塞和心房纤颤等病情,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周XX辞世后,他的妻子、儿女,以及两外孙女共7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因王周XX胜离世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共计10万余元。
律师分析:
本案的死亡赔偿金是周XX死亡后产生的,是由基于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人支付其近亲属的一种物质上损失或精神上损失的赔偿费用,它并不属于周XX的遗产。而周XX的两位外孙女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遗产存在,所以两人不能代位继承上述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外孙女不能代位继承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公司在选任周XX从事护理工作时,应当谨慎地考虑到周XX已年逾60周岁,提高风险意识,并及时了解周XX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时间,但公司方未尽到上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周XX在为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突发疾病乃至死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和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
审判结果: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XX一中院于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网友咨询:第一继承人死亡时, 其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中第一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中的一位)已经死亡,那其继承人已经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能够继承,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代位继承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代位继承纠纷要哪些证据?”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 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 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关于代位继承纠纷证据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