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理离婚?
中国国籍的男女双方在国外可以办理离婚。
双方可在国内分别聘请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手续应当到美国当地的州政府作公证,然后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如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可直接做公证,也可直接在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做公证。然后双方的代理人就可以在国内为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还可通过中国的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
除以上授权委托的公证文件外,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以下文件:双方及子女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书;
经过公证及认证的以下材料:原告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相关财产证据。
二、华侨在中国怎么办理离婚?
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网友咨询: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离婚在哪里起诉?
郭女士和男友是定居在国外的华侨。2012年3月,郭女士在国外和男友结婚并育有一子。本打算过幸福的生活,可2014年二人婚姻产生危机,郭女士认为无法再维系这段感情,于是在国外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郭女士想问,像她这种情况,能否在国内办理离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郭女士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郭女士可向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小编结语: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更多涉外婚姻怎么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