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若是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是对其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是对其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样的房屋应当按按份共有房屋处理。
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姻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此情形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时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购房时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网友咨询:如何界定婚后的继承房产?
妈妈是2010年过世的,我是2009年7月登记结婚了,妈妈过世后,房子是归我和我爸爸继承的,由于我爸要再婚,所以我爸爸放弃继承房子,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要到2012年年底才能办好过户手续,我想请问一下,房子过户给我以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我不想成使之为共同财产,是否有什么办法??请详细说明,十分感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该套房屋是你父母婚前共同财产,你只能继承1/4。你可以先放弃继承权,由你爸爸完全继承该套房屋。再由你爸爸与你签订赠予合同,将该套房屋全部赠予给你个人,在赠予合同中注明该套房产是单独赠送给你的。
小编结语:生活中两个人不应因为财产利益而缔结婚姻,但双方合法的财产权益还是需要得到保障。不管夫妻二人关系好不好,都应该早早对家庭财产、配偶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解。离婚时房产如何界定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房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