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点击】
韩某已经结婚了,为了生活多年来一直外出到上海打工。前年,他在上海结识了有夫之妇胡某,没想到俩人情投意合,竟在上海开始了“夫妻”生活。在此期间,两人海誓山盟,相约各自离婚后开始全新的生活。
前些日子,韩某回到老家。他这次回老家原本是打算和妻子离婚的,可是,当他看见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女儿时,心里掠过一丝愧疚和不安,他后悔不已,放弃了离婚的念头。胡某见韩某食言,大吵大闹,并以已经怀孕四月为由逼迫韩某与妻子离婚,扬言韩某如不离婚,就将他告上法庭。胡某认为,自己与韩某才是事实上的夫妻,韩某与老家妻子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胡某的要求会得到支持吗?
【法律解读】
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大批量的人员不断外出务工谋生。在此过程中,有为数不少的“单身”男女长年背井离乡,无法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和自身心理生理的渴望,“临时夫妻”现象大量出现。其实,这一行为已经违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的法定原则,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现实生活中,重婚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法律重婚。
是指有配偶的人,前一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重婚。
是指有配偶的人,前一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是牵连重婚。
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韩某和胡某均有配偶,却以夫妻之名同居,属于第二种情形即事实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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