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那么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问题补充:
1、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
2、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之规定,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对继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三、继子女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
甲10岁时,父母离婚,甲随其母李兰生活。1年后,李兰再婚,继父王刚与李兰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刚与李兰婚后生一子王乙。后王刚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继父王刚的遗产,遭到王乙的反对。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刚的遗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属一起继子女要求继承继父财产而引起纠纷的案件。主要涉及到我国《继承法》中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依据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子女可以被区分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定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养子女,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当作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而产生的一种法律拟制的子女;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依据该条规定,只要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不论这种抚养关系是相互的还是单向的,继子女都能取得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该案中,甲母亲李兰在甲10岁时,改嫁给王刚,此时甲尚未成年,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甲母和甲的生父都有抚养甲的义务。从上述案情中可知,由于甲随李兰一起与王刚生活,李兰扶养甲的行为,是与王刚共同实施的,因此,基于王刚这种事实上的扶养行为,我们能够认定王刚和甲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甲有权利作为继子继承继父王刚的遗产。
网友咨询一、关于继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亲戚的父亲黄昏恋去了一个老伴,此老伴有五六个孩子,除了最小的女儿外都以成年结婚,两人结婚后,所有孩子都没有改姓,也没有落户在老人的名下,不过,时常从老人那里要钱,可以认为是抚养关系吧。老人去的突然,也没有什么遗嘱,他只有一个亲生儿子,名下有一个在市内带着院落的房子,还有文 革平反的补偿金,以及离休多年的积蓄。
老人主院丧葬的费用都由亲生儿子出,等到分遗产的时候,老人的老伴是夫妻,首先要分一半,并且要整个房子,其他根本没见过几面的老太太之前的孩子也跳出来,说自己是继子女要分一份,到最后老人亲生儿子只能分不到十分之一。
如果真的只能分这么少,老人的儿子就不想争,直接放弃了,所以,麻烦知道的人说一下,老人的儿子真的只能分这么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谈谈遗产,主要是这套房产的问题。很明显这属于老头子此次婚姻前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个老伴首先是没有权利要求分一半的!
第二,继子女问题。继子女均已经成年结婚,并且是偶尔想老人要钱,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赡养关系,继子女均不享有继承权
第三,财产具体继承问题。遗产的继承人为亲生子和老伴。理论上为平分,具体可以考虑对老人的抚养 、赡养上谁尽得义务多,分割遗产时给予倾向。
网友咨询二、关于成年继子女的继承问题
我父亲与继母同居,抚养权归继母所有的未成年亲生女儿也随同继母及我父亲三人一起居住。三人在共同生活期间,房产是父亲的个人名下物业,因此家中的水、电、煤、卫生管理等相关房产内的杂费由父亲一人负责,继母女儿个人开支(学费,家中吃饭费用,购买衣服鞋袜费用,在外吃喝活乐费用,跌打损伤或生病到医院就诊药品费)由继母一人负责。父亲平时多数不在家中间中用膳,只是间中买菜回家给继母与其女儿做饭吃,或间中带该母女。
同居十年以后,父亲与继母登记注册再婚。再婚前,继母女儿已经成年(未婚,继续与继母及我父亲一起居住),但从未对我父亲进行过任何赡养义务。在我父亲没有立定任何遗嘱的情况下,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 父亲再婚前的个人物业财产,是由我与继母两人平分继承,还是由我与继母及其女儿三人平分继承?
2、如果是按我与继母两人平分继承的,咨询问题如下:
A、继母先于我父亲去世的,继母女儿是否成为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即父亲的婚前个人物业财产由我与继母的亲生女儿二人平分继承?
B、我父亲先于继母去世的,父亲的婚前个人物业财产由我与继母二人继承。若干年以后,继母去世,她生前所继承我父亲的那部份物业财产,就会由其亲生女儿继承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女儿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她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因此答案是三人平分。赡养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而已,一起生活在一起,生活中照顾也是赡养的形式。不能仅仅因为继女尚未就业,未支付赡养费,就认定她没有赡养你父亲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网友咨询三、继子女遗产继承
我六岁随母亲改嫁到现在的继父家,一晃三十四年过去了,我母亲前年过世(2006年),请问:如果有一天继父去世,我能跟继父的亲生儿女一样继承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有一天继父去世,我能跟继父的亲生儿女一样继承财产吗”:可以。但同时,你也有继父的女儿一样有对你继父赡养的义务。
2、理由是:你6岁即与继父一起生活、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所以你对继父的遗产已经有继承权,同时也有赡养继父的义务,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与你母亲先去世还是后于你继父去世无关。
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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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关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继子女继承权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