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二)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网友咨询:养子有平等继承权吗?
您好!我家兄弟三个还有一个姐姐,但我大哥是个养子,出生三天他家条件太差就送我家了,之后就一直在我家,我大哥都45岁了!我爸爸改革开放就出来做生意所以家庭还算富裕,但涉及到分家的时候我二哥我我姐夫以我大哥是养子为名极力要求父母不要分或者少分财产给他!家庭因此起了很大矛盾!我觉得家要以和为贵所以也翻阅了相关法律书籍发现二哥和姐夫的做法不对。其实我大哥很孝顺父母也反对二哥和姐夫的想法!但没有明确法律材料的依据,所以我想咨询下:1)大哥是否具有平等财产继承权 2)如果有我想办个相关法律证明书以此平息家庭矛盾,我该怎么做?万分感谢您的指点!等着您的指导!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你大哥在户口薄上登记为合法子女关系的,就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继承权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哪些是遗产的范围?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关于遗产范围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