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可以继承保险金吗
1、人身保险
(1)公民作为投保人,如果在保险单上直接确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就应为该受益人所有。也就是说,公民生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并该保险合同中写有指定受益人名字的,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获得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这种情况下,保险金不纳入遗产的范畴,而归受益人所有。
(2)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其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其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其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出现上述情形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保险金。
2、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此,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保险金要注意哪些问题
1、按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适用保险金的继承时需要区分人身保险金作为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当中只提到了养老保险金,并未提到具有商业保险性质的人身保险金。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从上述规定中均可看出对于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后取得的保险金、医疗费等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继承的时候要注意区分,该部分保险金按照夫妻个人财产继承。
网友咨询:继承权有无时限性?
请问各位律师有关继承的几个問題,1. 如果父母身亡后,继承有否訴訟时间的限制? 2. 父母亲的遗产是否每个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都有份?每人均分一份呢? 3. 父亲先过世, 后母亲过世, 用父亲的死亡证查到在银行有現金存款, 但父亲沒有留下遗嘱, 也找不到存折, 这样是否可以从银行取回父亲的存款呢? 4.之后不久, 母亲也过世,在母亲的名义下也有銀行存款,但也沒有遗嘱,有存折,沒有密碼,这样情况下, 可否可以从銀行拿回现金呢? 如果可以拿回, 有沒有时间的限制?如果这些钱存在银行里两年后再去公证想拿回现金, 这样还可不可以拿回?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你说的诉讼不明。继承没有时间限制; 2、是,特殊情况下例外; 3、可以取回, 不过银行通常要求你们出示继承权公证; 4可以。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继承人可以继承保险金吗?继承保险金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此,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关于继承保险金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