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提倡尊老、爱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但现实总是那么残酷,很多人不仅不赡养父母,有的还虐待甚至遗弃父母,相反的是很多作为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媳妇,即使已经丧偶,却仍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如果老人去世,那么尽了孝心的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按照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远近规定了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儿媳和女婿不仅在丧偶前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生活尽赡养义务,而且在丧偶后仍然继续赡养公婆或岳父母,为鼓励这种良好的道德风尚,我国继承法第12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二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二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更好的理解上述问题:
【案情简介】
王女士丈夫已经去世多年,婆婆长期以来一直是和王女士还有丈夫一起生活,因此在丈夫去世后,自己仍然照顾婆婆的日常生活起居,直至婆婆去世。婆婆共生育3个孩子,除了王女士丈夫以外,其他两个子女还在世,且王女士和丈夫生育两个子女,王女士婆婆死后留下一笔遗产。对遗产继承有疑惑的王女士来咨询自己能否继承婆婆的遗产?婆婆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律师点评】
丧偶儿媳在公婆去世后,是否享有继承权?
(一)、首先要看被继承人即王女士的婆婆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指定继承或者遗赠。
1、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了她死后财产的分配,则需要尊重王女士婆婆生前所立的遗嘱。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并没有分给王女士遗产,而王女士经常性照顾婆婆日常起居的行为,能够符合“酌情分得遗产”中的“继承人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情形,则王女士可以请求适当分得婆婆的遗产。
3、如果王女士婆婆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所立的遗嘱无效,在具体衡量适用法定继承情况下,来考量作为丧(二)、王女士对于婆婆符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条件时,能够作为婆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之规定,如果王女士对婆婆生前照顾生活起居行为,是长期、经常性的,并且在生活上对婆婆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或者在经济上对婆婆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的,则可以认定她对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就能够作为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且王女士对婆婆遗产享有继承权利时,也不影响她的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她婆婆的遗产。
(三)、在适用法定继承情况下,王女士婆婆的遗产大致分配如下:
1、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王女士、王女士婆婆的其他子女,还包括共同代位王女士丈夫继承的两个子女,都能够分割继承王女士婆婆的遗产。
2、王女士婆婆遗产份额的具体分配,由继承人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在没有特殊照顾的情况下,遗产应按照四份来进行分割:王女士1份、婆婆的在世俩子女各1份、王女士的两个子女共代位继承1份。
3、如果王女士举证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婆婆一起共同生活,则分割遗产时,王女士可以多分。
网友咨询一、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我姐夫2009年因病不幸去世,姐姐带着一个女儿独自生活,与她的公婆也没有什么接触,只是她的女儿偶尔会去探望一下两位老人。前几天,姐姐听说她的公公因病去世,留下来两套房子。请问,我姐姐能否继承她公公的遗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上述规定,你姐姐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可是你姐夫去世后,你的姐姐带着孩子独自生活,并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你的姐姐没有资格对老人的财产进行继承。但是你姐姐的女儿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
网友咨询二、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因公公瘫痪在床,我与丈夫结婚后便与公婆生活在一起,共同照顾二位老人。2010年丈夫意外死亡,我带着两岁的儿子仍旧与公婆生活在一起,并承担起了照顾二位老人的全部责任。2014年公公去世,婆婆想分割房产,公公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问:我作为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办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本案中,白女士的公公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则公公遗留的房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即由公公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而白女士与丈夫结婚后一直照顾公公,并在丈夫去世后承担起照顾公公的全部责任,你对公公已经尽了赡养义务,所以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遗留的房产。
网友咨询三、儿媳有无继承权?
请问儿媳有无继承权?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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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根据法律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丧偶儿媳尽孝心是否可以继承公婆遗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丧偶儿媳继承权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