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标准婚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协议格式,但内容却更为温情浪漫的别样“协议”却受到年轻人的热捧。 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但和中国传统婚姻观有一定冲突,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对未来无限向往,对婚姻危机没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财产的界定主要通过相关财产凭证,例如存折、有价证券的交割记录、房产证等等,举证原则主要还是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主张财产属于自己的一方,不但要证明财产存在还要证明财产属于自己,最后还要证明财产在什么地方。法院对民事纠纷所能够采取的措施是受到限制的,因此财产的所在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详尽资料和证明。 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财产的分割原则同样可以在财产协议中予以明确,比如双方各占多少比例,甚至具体的某一个特定财产权益属于谁,都是可以在财产协议中言明。
网友咨询: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婚前协议的好处是什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后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约定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当然,如果是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建议公证,可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纠缠和麻烦。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当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小编结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下列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协议的界定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协议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