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的证明方法?
虽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要离婚必须拿出证据来。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二、2016年分居协议书的正确写法?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
(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体位置)归___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法院起诉离婚。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协议人双方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网友咨询:我是否应从提出离婚的那一刻起,和我的老公分居?
如果我提出离婚,法院不予离婚,那么我是否该和我老公分居,如果没有分居,那么半年后再次提出离婚,会判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只要你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的。你不需再利用和你老公分居的事实进行离婚。
你再次起诉离婚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属于上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小编结语: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希望本文中关于分居的证明方法,2016年分居协议书的正确写法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分居的证明方法,2016年分居协议书的正确写法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分居的证明方法,2016年分居协议书的正确写法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