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继承股东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2、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3、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二、继承股东的股权该如何进行
股权继承的具体规则有: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案例分析
无名遗嘱惹出“有效性”之争
姐姐生前留下一份代书遗嘱,其遗产的受益人仅为其弟弟邹某。遗嘱上面共有四个人签名:一是没看到过遗嘱内容的医生,一是后来邹某的律师,还有两个与邹某有亲戚关系的人。而姐姐的继子郑某手中却拿着继母生前的一笔卖房款,为此二人打起了官司,焦点也就落在那份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邹某。
原告邹某是被告郑某的舅舅,邹某的姐姐则是郑某的继母。1954年,郑某的父亲与邹某的姐姐相识再婚,两人没有再生育其他子女。一家三口和睦相处,但平静的生活在2002年被打破了。
据邹某说,2000年12月,姐姐和郑父将自己的一套售后公房出售,售房款全部由郑某代收。两年后,邹某的姐姐向郑某要房款准备另行购房时,遭到了拒绝,母子间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2002年11月,郑某的父亲病故。一个月后,邹某的姐姐也不幸因骨折住院治疗。在此期间,郑某竟对继母的病情不闻不问。姐姐为了感谢弟弟的精心照料,立下遗嘱言明死后所有遗产归弟弟邹某所有。
邹某认为,其外甥郑某手中的售房款15万元,是姐姐和郑父生前共有的财产,房款中有12万元属姐姐的遗产,应归他继承。对此,郑某一口否定了遗嘱的真实性。他认为,虽然遗嘱上有四个见证人的签名,但是见证人之一的律师现为本案原告代理诉讼,代理资格与见证人身份冲突;医生的见证,只证明了继母神志清楚,可医生对遗嘱内容并不知晓,且本人未出庭作证;另两名在场的见证人都是邹某的亲属,有利害关系,且继母本人也没有在遗嘱上亲笔签名,是一份无效遗嘱。
郑某还补充道:他当时只代继母收取了12万元房款,另3万元由继母本人收进,他仅是应继母的要求代写了收条。再有,因他生活困难,外负债务,又因两个孩子读书所需,继母生前已表示房款先用于孩子的读书需要,现在12万元已全部花掉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邹某提供的遗嘱盖有被继承人手印和图章,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由两名见证人现场见证;另外,由医生签名确认被继承人立遗嘱时精神处于清醒状态,该遗嘱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遗嘱代书人及见证人律师现虽为原告代理律师,但并不能因此导致其在本次诉讼前代书的见证行为无效。所以,法院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在被告郑某处的12万元房款,其中9万元属被继承人即原告姐姐的遗产,应依法归原告邹某继承所有。之后,郑某向一中院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浦东法院原判的结论。
网友咨询:房屋继承纠纷
自家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于08年去世'现在这套房子想变更为我的名字'但爷爷也去世了'请问这套房子手续要怎么变更'如果我一直不变更名字'房屋拆迁时要怎么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等资料以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局办理。具体事宜(包括需要缴纳的税费)可以咨询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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