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二、怎么撤销所立遗嘱
1、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必要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2、《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遗嘱即可。
网友咨询: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王某去世,留有部分股票,不知其密码,一按揭房贷款尚未还完,继承人有妻子,女儿,母亲三人,该如何继承?继承人间没有发生纠纷,可以不去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股票和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妻子分割一般之后,再由妻子、母亲、女儿平均分割。可以作一个公证,不做也可以。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哪些?怎么撤销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关于丧失继承权行为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