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半年怎么离婚?
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期间能和老公要抚养费吗?
网友咨询:
我和丈夫于2009年结婚,第二年就生下了儿子,现在孩子已经5岁了。去年年底,我发现丈夫出轨,伤心之余提出离婚,但丈夫死活不同意。我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丈夫出轨的证据并不充分,而且丈夫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律师说我在半年之后才能再起诉,但我确实不想再面对丈夫,因此带着孩子搬回了父母家住。因为丈夫的收入多过我很多,以前孩子的托费等费用都是丈夫在负担。孩子上的是私立幼儿园,开销很大,分居后 ,我提出让丈夫分担孩子的部分费用,遭到了丈夫的拒绝,丈夫表示,回家都好说,不回家,一分钱也不会出。请问,我能起诉要求丈夫支付儿子一半的生活、学习开销吗?
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您与丈夫之间的婚姻状况以及婚姻关系存续与否,与您丈夫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个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虽然你们夫妻是分居状态,但这并不能成为您丈夫拒绝分担孩子抚养费用的理由。《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虽然你们夫妻尚未离婚,但您丈夫也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指出的是,向您丈夫索要抚养费的主体应当是您的儿子,您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其参与诉讼,因此,您可以以您儿子的名义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网友咨询:我是否应从提出离婚的那一刻起,和我的老公分居?
如果我提出离婚,法院不予离婚,那么我是否该和我老公分居,如果没有分居,那么半年后再次提出离婚,会判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只要你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的。你不需再利用和你老公分居的事实进行离婚。
你再次起诉离婚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属于上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小编结语: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希望本文中关于分居半年怎么离婚,分居期间能和老公要抚养费吗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分居半年怎么离婚,分居期间能和老公要抚养费吗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分居半年怎么离婚,分居期间能和老公要抚养费吗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