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种类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二、各种遗产继承方式的效力等级
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案例分析
遗产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
原、被告之父母柳某和冯某生前在富县北道德乡一村建有房屋13间,之后,又在富县建行购置房屋一套。2007年8月原、被告之母冯某因病去世。2012年12月28日,原、被告之父柳某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去世。原告及家人得知父亲去世时,悲痛欲绝。而作为哥哥的被告及其家人在得知父亲死亡后,却乘机回到父亲居住的建行家属院的房屋内,将父亲生前所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以及其他财产故意隐藏。父亲柳某葬后四日内,被告及其妻于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7日通过第三人韩某的银行关系采取不正当手段将老父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131050元全部取走,随后,又采取欺骗的手段将老父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县支行及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全部取走,并占有建行发给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30511.3元。原告为此多次找被告就父母遗留财产如何处理进行商议,但被告却置之不理。
为此,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位于富县北道德乡村中的13间房屋和位于富县建行家属楼的房产以及父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13105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县支行存款32688.42元、在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存款89037.15元,共计252775.57元。另外,被继承人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30511.3元也应由原、被告共同继承。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1、被继承人柳某、冯某遗留的富县北道德乡某村房屋13间(作价5万元),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给被告相应房屋折价款。建设银行富县支行家属院的房屋一套(作价38万元),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给原告相应房屋折价款;
2、被继承人柳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市支行的存款131050元,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存款89037.15元,农业银行富县支行存款32688.42元,共计252775.57元,由原、被告均等继承。
3、被继承人柳某遗属抚恤金27011.30元,由原、被告共同继承。柳某丧葬费3500元,归被告所有。
以上给付内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案后思考】
本案虽是一起简单的继承纠纷,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原、被告对相关事实还存在较大争议,导致本案共开庭三次,持续时间长达七个月之久。
在这个案件中,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问题就表现的尤为明显。对其中的细节问题,比如被告是否藏匿存折、侵吞存款的行为,家乡的老房子是否属于被告与其父亲共同修建,父亲有无将存款赠送给被告之子等问题,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这样,就只能通过现有证据去加以证明。本案中,代理人也积极进行了大量取证工作,先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又去银行调取存款明细单等。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支撑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的判决也做到了公平、公正。妥善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圆满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网友咨询: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您好,我老公因患急性白血病去世,现在单位有一笔抚恤金,还有他的公积金,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困难补助,医疗保险,丧葬费,共计六万块钱左右,现在我作为妻子,还有我们的女儿一岁多,婆婆62岁,这笔遗产应该是怎样的继承顺序,继承的比例又是怎样分配的?期待您的尽快回复,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一般是给家庭成员的生活帮助,但是也可以参照遗产在你们三人之间平均分配。丧葬费,是办理葬礼的费用,一般有葬礼的办理人实际支付使用,如果有剩余可以再三人之间分配。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你,剩下的一半在你们三人之间分配。单位职工困难补助,如果你们不和婆婆生活自己一家并且婆婆有其他子女的话,一般归你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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