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结婚之前会对财产问题有所考虑,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会意识到维护个人财产的重要性,更有人为此签署婚前协议,甚至去做财产公证。但也有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并不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即使是前卫的年轻人,也有不少不能接受这种方式。有人怕婚前财产公证会影响两人之间的信任感,甚至导致原本准备结婚的恋人分手。
张某在与男友恋爱四年后准备结婚。但是,本应是一名快乐的待嫁新娘,张某却陷入了苦恼之中。张某是外企白领,每月有近两万元的收入,父母也有丰厚的退休金。为了让女儿婚后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父母给了她50万元做嫁妆,张某自己也有20余万元的存款。因为经常读报看新闻,张某看到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报道,心中难免有顾虑。张某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又害怕毁掉和男朋友的感情。
那么,除了签署婚前协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还有没有其他更容易让人接受的方法来避免财产纠纷呢?
在我国,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有三种方式—
方法一:购买保险
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如基金型保险、分红型寿险等,若是在婚前订立的保险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且此后该保险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否为个人财产还要看购买保险的缴费形式。如果是婚前一次性付清保费,则为个人财产;若婚后也有续交,则婚姻期间缴纳的保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只有在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且婚前缴纳保费才是属于个人财产。
方法二:购买房产
本案中的张某可以用自己的储蓄和父母给的嫁妆购买房产,该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这里也要注意购房款的缴费问题。如若张某购买房产是以自己名义按揭购买的,婚后要偿还贷款。那么,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之后发生离婚,那么离婚时房子所有权仍属于张某,只是要将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还一半给丈夫。
方法三:股权投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在婚前投资股权,婚后该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要证明股权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婚后没有变化过。若婚后该股权进行过交易,则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结语: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则是指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地简称为“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不签婚前协议如何避免财产纠纷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协议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