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括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具体形式。因此,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1、婚内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夫妻关系是身份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身份法律关系的变动基于自然事件和行为两种,其中离婚登记行为就是改变夫妻身份关系的一种身份法律行为,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就是对离婚这一身份法律行为进行约定,其中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是基本的身份法律行为内容,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在此前提下的附随条款,伴随着身份关系的变更、相应的财产关系也要做出调整,所以,从这个角度说,离婚协议本质上是身份协议,其效力的认定应当优先适用亲属法和婚姻法,只有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时,才适用《民法》、《合同法》。
2、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以双方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为前提(包括到民政部门的登记离婚和到人民法院办理的无争议离婚),签订此类协议时,一方当事人为达成协议离婚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常常会做出重大的让步,包括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及子女抚养权利义务方面。所以,相对于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实际上是以协议离婚为所附生效条件的,当条件不成就时,离婚协议书其实只是表达了当事人的一种离婚意向,离婚诉讼中法官若抛开“协议离婚”的重要前提,单独认定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的有效是不妥当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反悔,除非对方追认协议条款,否则应当按无效论的处理方法,认定离婚协议未生效,法院应依法判决当事人的所有诉求。当然,离婚协议书可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认定和审判参考。
3、对于特殊类型的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包括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经过律师或第三方见证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我们仍同意按上述无效论观点处理。除非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中列出特别约定,即使签订本协议后一方反悔以诉讼方式判决离婚的,双方仍同意按本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处理财产及债权、债务时,法院可以考虑离婚协议的部分有效适用。
网友咨询: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内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李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后,打算协议离婚,协议达成后,由于双方父母均不同意离婚,加之丈夫认错,李女士就原谅了他,没办理离婚手续。后来,李女士又听说其丈夫与第三者有了一个女孩,决定离婚。那么,离婚协议能否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在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李女士与丈夫达成离婚协议后,并没有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现在的离婚诉讼中,其丈夫若不同意按此协议办理,法院只能依法处理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
小编结语: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更多婚内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