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那么离婚时如何处理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呢?
离婚时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的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三、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网友咨询:离婚时如何处理合伙企业中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我与丈夫2000年结婚。婚后丈夫与他的两个朋友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合伙企业,我在家操持家务,时常也帮丈夫打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2009年我们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我丈夫将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拥有股权的一半分给我。后我凭《离婚协议》、离婚证到我丈夫所在企业要求取得合伙人身份,但合伙企业中有部份合伙人不同意我丈夫将份额转让给我,也不同意将该部分财产退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到这笔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王女士和其丈夫因为离婚,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以王女士丈夫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分一半给王女士,但王女士并不因此取得合伙人地位。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出资、经营、管理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正是由于合伙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时的特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王女士若要根据《离婚协议》取得合伙人的地位,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现有部分合伙人不同意,王女士无法取得合伙人地位。那王女士该怎么办才能取得这笔财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应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③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④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的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王女士入伙的,则可以将王女士丈夫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然后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王女士入伙,也不购买王女士丈夫分给王女士的股权,王女士丈夫可以请求退伙,若其他合伙人同意王女士的丈夫退伙,则王女士可以就退还部分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王女士的丈夫将股权转让给王女士也不购买该股权,又不同意王女士的丈夫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的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王女士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王女士和其丈夫可以选择上述几方式和其他合伙人协商,来实现自己的财产权。若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则王女士可以以全体合伙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的合伙人地位。
小编结语: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更多离婚时如何处理合伙企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