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在离婚时候,购置的商品房还没有办理下小产证,双方又不能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该如何分割呢?
律师认为所谓期房,就是对房屋产权的一种期待权,和开发商订立的买卖合同其实是在买卖将来的一宗商品。房产证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地产初始登记证,就是大产证,还有一种是买房人的产权证,即使俗称的小产证,离婚案件中需要分割的房产必须具备小产证,否则它还只是向开发商购买的一宗未来商品而已。而取得大产证是办理小产权的前提,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过程是比较漫长的,所以会出现产权证没有办理,夫妻双方的离婚诉讼已经结束的局面,而且也会出现先交付房屋的使用,后交付产证的情况。
由于没有取得产权,除非当事人能够调解,法院不会判决产权的归属问题,只会确定由谁使用房屋,只有等到房地产产权证书办理之后,才能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析产纠纷,通过这种方式分割。王女士就遇到这样的尴尬,离婚后产权证已经能办理了,前夫却迟迟不肯办理产权,因为该房屋的购房人是王女士和前夫,如果没有两人同时申请,房地产登记部门是不予登记的。王女士的前夫深谙此点,所以迟迟不肯办理产权,而心安理得的居住在没有产权的房屋中。这也可谓立法者没有想到的法律空子。
网友咨询: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王女士: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3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小编结语:根据《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另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更多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