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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集资房怎么分?离婚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

核心提示: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为了应对高房价,不少单位提出集资盖房。离婚集资房怎么分难倒了不少离婚的夫妻。那么,离婚集资房怎么分?离婚单位集资房如何分割?更多离婚集资房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也就是说集资房分为两种:拥有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和拥有部分产权的集资房。

分清楚您是否拥有集资房的完全产权对离婚集资房怎么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下面,针对离婚集资房怎么分的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二、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离婚怎么分?

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是指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此类房屋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下面列举几种离婚集资房如何分割的情况:

1、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房怎么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房怎么分割?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集资房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4、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集资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面四种情况是离婚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怎么分的简单解答,对于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在离婚分割时就比较麻烦了。

网友咨询:离婚时,借名购买的集资房如何分割?

原告唐某,男,系我市某企业的工人,与丁某结婚多年,2003年唐某的父亲单位集资盖房,每平方米600元,夫妻二人认为机会难得,双方便商议以唐某的父亲名义集资这套房屋,后双方筹钱到唐某的父亲单位交纳了集资款。由于房屋为单位集资房,唐某所交的房款收据及办理的房屋产权证均写为唐某父亲的名字,当时双方均同意。2008年唐某和丁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庭审中双方对上述事实均认定无异议,只是对该房的性质看法不一,唐某认为该房的房本是他父亲的名字,房屋自然就是他父亲的,与他们夫妻无关,而丁某认为房本的名字虽然是唐某父亲的,但集资款是他们夫妻二人在结婚后共同攒下的,当然房屋是夫妻双方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本案中的房屋是夫妻二人的工资集资,从表面上看该房屋构成了夫妻财产的特征。但该房屋违反了我国关于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显然该案中的房屋登记在了唐某父亲的名下,那么该房屋就是唐某父亲的财产。至于本案中唐某和丁某集资款的认定,那就是唐某和丁某与唐某的父亲构成了债权和债务关系了。同时由于该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如果唐某的父亲想要得到该房屋须将该房的集资款及这几年的利息而不是房屋的现金价值返还给唐某和丁某,并由他们二人按照我国婚姻法去分割。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财产要求登记的时候,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或怕麻烦将自己的财产登记在别人的名下,否则当纠纷出现时你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害。上述案件中丁某就受到了较大的损失,集资款与现在房屋的增值款相比是相差很大的。

三、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离婚怎么分?

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法院不会判决房子归谁。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归谁居住。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一种办法可以分割集资房。那就是双方竞价,谁出的最多,谁就取得集资房的使用权,并给另一方补偿即可。

小编结语: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需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更多离婚时集资房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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