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因此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
婚约亦即订婚,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我国《婚姻法》没有对婚约作出规定。但是法律不规定婚约,不等于当事人之间不可以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要求解除的,可通知对方,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也不必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因一方当事人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应依据交付财产时的动机、目的及财产的价值,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对于婚约期间男女为增进感情无条件主动赠送给对方的价值不高的衣物等,可视为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但对于为达到结婚目的而有条件地赠送的价值较高的财产,赠送方要求返还的,宜酌情返还。属于男女双方定情的信物,一方要求返还的,也以返还为妥。
二、婚约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1、婚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3)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
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2、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
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情况,引导双方区别对待,就可以有效缩小双方的矛盾和心里差距,逐步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
网友咨询:婚约财产
没有结婚证,同居领不到半年,可是女方却因家庭暴力和威胁才被迫分手,甚至还让女方意外流产,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利向女方要回婚约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男方向女方赠送了彩礼,只是同居而没有登记结婚,分手时女方应当把彩礼返还给男方。
但是如果是男方赠送给女方一些金银首饰、衣物之类的东西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如果男方在同居期间实施暴力虐待,女方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控告男方,只要经鉴定确认为轻伤害之上,男方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被判处刑罚。同时,也必须给付女方一定经济赔偿。
返还彩礼与男方给予女方伤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民事纠纷,一个是刑事案件,但都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处理时不能同案处理,但赔偿时可以互相折抵。
小编结语:实际生活中,部分青年男女对婚姻考虑欠周全,遇到问题便意欲分道扬镳。遇到这类情况,首先要着手帮助双方冷静思考,看看双方是否确实无法和好,双方的矛盾是否为根本矛盾。一旦青年男女出现和好愿望,要同时注意做好双方父母的协调工作,防止双方父母因情绪性对立而阻挠青年人和好。婚约会受法律保护吗及婚约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常识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