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子女抚养 > 探视权 > 由一个探视权行使的案例分析孩子探视权不能被约定排除

由一个探视权行使的案例分析孩子探视权不能被约定排除

核心提示: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探视权的案例分析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例回放:

26岁的孙女士与张先生2009年相识,相识一个月,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在一起。双方于2011年8月份生下一子,后双方因为终日吵架,以性格不合为由解除了同居关系。同时,双方签订了分手协议,约定:孩子由张先生抚养,以后跟女方再无任何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见孩子,如有变故则需赔偿男方40万元人民币。

2013年,孙女士以上述约定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为由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称被告张先生一直以此协议书为由拒绝让原告看望孩子,剥夺了原告与孩子相处及孩子享有母爱的权利,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

开庭当日,张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原告孙女士的诉求,判令原告孙女士每周可以到被告张先生处探望孩子一次。

律师说法:

孙女士作为孩子的母亲,其对孩子享有探望的权利,被告张先生作为孩子的抚养人,具有配合的义务。法律作出此种规定的目的,不仅在于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权及亲情,更在于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不使子女与父母任何一方的亲情及认知因父母之间的关系改变而缺失。该规定具有强制性,民事主体之间作出的关于探望权的约定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无效。本案中,原告孙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签署的协议书中的约定即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网友咨询:离婚孩子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法院如何判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

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

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

。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

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

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

小编结语:《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关于探视权的案例分析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探视权    探视权的案例分析  探视权的行使  探视权不能被约定排除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