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几百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出示证件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宜。否则日后易引起纠纷。
三、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网友咨询: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
我和他是自由恋爱然后又了孩子就结婚了,可以说是现在典型的闪婚,而且还是裸婚。我们是2009年11月11号领的结婚证,然后我就和我妈妈会湖南了,他家是江西的,然后他就一直在江西工作,等我的宝宝100天他回来了5天,然后就是过年的时候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但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四、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此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2、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只写上抚养费XXX元,没有另外注明有医疗费、学费,那么,抚养费就自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了。如果另外注明医疗费、学费各半支付,则除了前面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学费还需要另行各半支付。
一般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因此,抚养费的约定也是协议离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建议聘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纷争!
3、孩子的探望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方不妨在协议中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否则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易起纠纷,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
4、协议离婚如何约定户口迁出条款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不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案件,而公安机关也以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中时有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逾期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 元的补偿款;若产要难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对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对方应赔偿差价损失。
当然,若真发生此类纠纷,差价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产权人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法院也是难以支持的,故如果起草协议中的这类条款就变得十分关键。因此产权人应该慎重对待离婚协议中的户口约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协议。
五、多份离婚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
离婚本身就是一项艰巨的历程,往往是在反复讨价还价过程中最后达成一致的,因此,其间可能产生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在离婚登记机关务案的协议不一定是最后一份离婚协议。故离婚后,许多当事人又心觉不平,以其中的一份协议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样的案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首先,协议的效力首先要看协议中关于协议生效条件的约定,有些协议会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有些协议会约定签字即生效。其次,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是离婚,还是财产方面的约定,不同的内容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效力也不相同。再次,如果各份协议均有效,但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协议离婚方便快捷,但常常由于当事人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实践中常常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诉讼实践中,协议离婚后引发诉讼的问题并不少见,因此,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协议离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聘请律师,代为提供协议离婚咨询和起草离婚协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诸法院 。
六、协议离婚的弊端
实践中,由于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文书起草有欠妥当,操作方式设计不合理,婚是离掉了,但因离婚协议引发的纠纷却随之而来。最终,还是不得不走上法庭。因此,建议由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引发离婚协议纠纷诉讼的主要原因有: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公平,事后反悔。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不具有可操作性,离婚协议难以执行。
(三)、离婚协议程序设计不合理,刚办完离婚了,另一方就转移掉财产,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四)、离婚协议起草的合法性欠妥,登记机关审查不严,履行过程中起争议。
(五)、对共同债务、债权处理不明确,离婚后冒出莫名夫妻共同债务。
(六)、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遗漏或隐匿的财产未分割。
(七)、子女抚养费约定不明,导致诉讼。
小编结语:虽说协议离婚,快捷高效,社会影响较小,但离婚协议非专业人员起草,实践中也常产生纠纷,最终还是闹上法庭。因此,如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很有必要聘请律师为您提供协议离婚法律服务。更多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