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役军人具体指哪些军人?
现役军人是指参加我国武装力量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正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复原、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都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本规定只适用于非军人一方要求与现役军人一方离婚的情形,现役军人与非军人一方离婚的,以及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一方要求与另一方离婚均不适用本规定,应按一般的离婚规定处理。
二、军人妻子怎样起诉离婚?
根据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当军人犯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军人妻子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而起诉离婚,那么什么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重大过错”具体是指哪些过错?
“重大过错”主要是指意下3种过错: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网友咨询:丈夫是现役军人,妻子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丈夫是现役军人。最近,我感觉夫妻分居生活太辛苦,想提出离婚。请问律师,我这样做可以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具体适用本条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非军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2.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过调解,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夫妻关系即告解除。3.非军人提起诉讼后,非军人一方坚持不放弃离婚要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4.非军人起诉离婚,经过调解,非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三、与军人离婚去什么地方,去哪个地方离?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小编结语:当军人犯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军人妻子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更多军人妻子怎么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