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明确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有五个方面:(1)手段的残忍性;(2)时间的持续性;(3)原因的多样性;(4)行为的隐蔽性;(5)后果的严重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3月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主要类型有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身体暴力的具体行为: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人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性暴力的具体行为: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染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行为的。性暴力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给另一方精神上造成伤害。即性暴力兼具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
经济控制的具体行为:经常控制另一方使用钱的方式、数目、时间或者完全控制夫妻共同财产,不允许另一方接触,造成另一方生活困难等。
实践中,处于离婚阶段的当事人思想波动剧烈,情绪易反复,在家庭暴力的刺激下,很容易出现恶性事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2007年至2008年的阅卷调查中发现,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占不同基层法院受理全部离婚案件的比例,最低为36%,最高达62%,表明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2011年,疯狂英语李阳的妻子Kim在微博曝光李阳对其实施家暴,并附上照片为证,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纷纷关注这起家暴而引起的离婚诉讼。2013年2月3日,法院认定李阳家暴行为成立,准予离婚并判李阳向Kim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随着家庭暴力案件的频发,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就成为十分迫切的命题。2013年1月1日已生效的经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对行为保全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作出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的裁定。行为保全使“人身保护令”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李阳家暴离婚案件中,法院就宣读了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Kim,有效期为3个月。自此之后,浙江、江苏、安徽等各地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数量增加,有效保护了家庭暴力中处于弱势一方的人身安全。
二、2016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沐正盈经常酗酒后殴打父母、妻儿,因不堪忍受其暴行,父母搬离,妻子亦离家,留下其与女儿沐某某(被害人,殁年5岁)共同生活。2014年2月2日晚,沐正盈认为沐某某常在外面玩耍、难以管教,遂用绳子将沐某某捆绑在家里的柱子上,并对沐某某扇耳光、用绳子抽打。后沐正盈将沐某某松绑,见沐某某又往外跑,遂用力拉扯沐某某的衣袖,将沐某某拽倒在地,随后又用木棒殴打,致沐某某因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后沐正盈将沐某某的尸体用编织袋包裹并移至树林里掩埋。同月11日,沐正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二)裁判结果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沐正盈作为被害人的监护人,长期以来经常殴打被害人,案发当日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死亡,后为掩盖罪行掩埋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沐正盈针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儿童实施加害行为,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鉴于沐正盈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沐正盈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本案虽发生在家庭内部,但被告人常年对至亲之人实施家庭暴力,案发时又对年仅5岁的女儿施暴,且不加节制,案发后也不积极救助,终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从严惩处,但因其具备自首情节,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本案系父亲殴打亲生女儿致死的恶性案件。年仅5岁的女童,本该生活于童话一般的世界,却一直在暴力的阴影中成长,直至最后殒命于自己父亲手中。这给我们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我们在此提醒家长,千万不要殴打孩子,以免酿成悲剧而后悔莫及。
网友咨询:老公多次家庭暴力,并要求我下跪道歉,我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结婚24年,有个23岁的儿子,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一直忍受,最近一次7月31号,男方再一次施暴过后,要求女方在娘家人向男方下跪认错,我才有了离婚的念头。男方在国营企业上班,有过七年驻守外地,在此期间女方借债修建了房屋数间,约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女方一直都在做小生意,收入不低于男方。男方经常怀疑指责女方有多名男子有染,但是经查证,并无此情况。
现在男方要求女方与子女净身出户、不许分配任何财产。
说明下,男方的施暴行为、遭到了亲属,邻居的多次反对、很多人愿意出庭作证、情况完全属实
请问女方现在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在男方多次施暴、虐待家庭成员、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请求法官多给予女方分配、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多分配的额度是多少、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婚姻帮律师解答:
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现行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小编结语:家庭暴力的主要类型有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希望本文中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2016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什么是家庭暴力,2016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2016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