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有外遇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是重婚的;
(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显然,如果妻子提出离婚则属于上述第二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丈夫有外遇且与他人同居。而妻子作为无过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老公有了外遇想离婚妻子该怎么办?
我老公在外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个女人,双方同居后,该女人怀孕。上周,这位女人将其和我老公同居的部分照片通过手机短信发给了我。
接着,老公给我打电话声称要离婚。我不准备那么快和老公离婚,那样的话太便宜他们了。我想耗着他们。
请问,我最多能耗多久?老公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判离婚吗?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男方如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确认男方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律师提醒:发现配偶有外遇离婚可要求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如确认男方与他人同居,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必然涉及到分割财产,建议女方查明双方财产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妻子该如何收集丈夫外遇的证据?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小编结语: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丈夫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妻子在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时,要提供证据证明丈夫外遇,妻子可以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更多丈夫有外遇能否要求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