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事诉讼法》18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之规定,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除非调解成功,否则只能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就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即使一审法院对应判决离婚的案件错误的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纠正而判决离婚,只能发回重申。
二、这种程序的设定有其合理性。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又因为是二审终审,如果第二审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必须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就必然剥夺了被上诉人也即一审被告的上诉权。
三、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考虑,按照目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流程,二审一般三个月年左右,如此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包括经济上、精神上、精力上的成本。
综上,律师认为不宜上诉,而是在没有新的事实与理由的情况下等待6个月后再行起诉。
网友咨询: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上诉有希望判离吗?
我与丈夫一直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所以我想上诉到中级法院,不知道有没有希望判决离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这个离婚案件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离婚的,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上诉后仍然无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话,二审法院对该类案件的维持率较高。
【相关知识】为什么一审判决会经常判决不准离婚?
第一,传统观念是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夫妻感情受破裂,离与不离的标准,司法解释进行了罗列,但并不不全,现实是复杂多样的。法院内部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一方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出现法定重大过错等恶劣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其目的还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给双方一个冷处理的期限,让双方慎重考虑和选择,应互相互让,不要草率、不理智,来冷静处理婚姻的问题,婚姻问题毕竟是大事。如果感情确实不能和好,半年以后原告还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从法律程序上说,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的意见等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原则上不能直接改判离婚,即使认为应该判决离婚,他判错了,二审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改判离婚,可能进行调解。但调解的难度非常大,成功率并不高。同时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因是终审判决,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原一审判决并未处理,一方不服就没有了再上诉救助的机会,所以只能发回重审一般不会直接改判。
第三,二法院即使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离婚错了发回重审,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考虑,按照目前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流程,一般差不多半年了,但是这个半年从时间上,如此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包括经济上,特别是精神、精力上的成本。如此这样是否得不尝失,正常人不难得出结论。
第四、《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应视为感情破裂。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实际上,六个月第二次起诉经常还未符合这个一年规定,但是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决离婚的比例已经很高了。
小编结语:当事人打官司,既要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又要了解该类案件诉讼规律,否则就会事倍功半。同时,万事和为贵,对于离婚,诉讼本身不是目的,不要消极地指望法院解决一切问题特别是婚姻家庭问题,即使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然可以本着孩子利益第一位原则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协议。更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是否应该上诉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