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网友咨询:离婚时,这些债务该我承担吗?
于女士来电咨询:自己和丈夫准备离婚,对方拿出一些欠条共计四万多元要我承担其中一半,我都不知道这些欠条的存在,也不知道他借钱为了何用,这几年都是用我的工资收入支撑这个家,他的钱我一分没见过。他解释说是炒股票和买彩票欠的。我之所以和他离婚就是因为男方痴迷于买股票和彩票,只要有点钱就拿去买彩票和炒股,不挣钱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我想咨询一下:这四万元的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四万元的债务于女士不需要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于女士的情形就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借款行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有关开支。如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等其它非法行为;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小编结语: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更多离婚时夫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