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盲点有哪些?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盲点有哪些?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

核心提示: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盲点有哪些?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夫妻财产分割法律问题,请拨打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盲点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网友咨询:夫妻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我老公签了份夫妻财产协议书,说的是把他婚前的房子改为我们的共同财产,以后没有我同意的情况下,他不能私自买卖;贷款抵押等!签了字,摁了手印,写了日期了。请问我和我老公签订的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即有效。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二、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男方: 年月日生,汉族 ,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年月日生,汉族 ,住: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 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现夫妻双方依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就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一)关于房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后在 购买住房一套,房屋的具体位置为: 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的登记的业主为: 该房总价款为 元。其中男方出资 元,女方出资 元,女方出资购买房屋的钱系与男方婚前的个人存款。现双方约定,双方在婚后所购买的上述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仅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除此之外,男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利用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

(二)关于婚后双方工资收入及其它收入的约定

双方约定婚后各自在外打工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为了明确明确工资及其它收入的归属,双方特别约定:双方各自在银行开立一个帐户,只要是在男方帐户的钱就归男方所有,在女方帐户和钱就归女方所有。

(三)关于家庭生活费用的约定

家庭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但涉及到较大财产如房产,车辆及其它在万元以上的财产的购买,其出资和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关于债务清偿的约定

夫妻双方共同约定:任何一方在金融机构贷款 万元以上,应经双方签字认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在金融机构所贷出项,应由贷款人个人负责偿还。

双方约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共同负担。

(五)双方共同承诺本夫妻财产协议书范本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作为双方婚姻关系终止财产分割的依据。

如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变更上述协议应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共同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见证后生效。

男 方

女 方

年 月 日

小编结语: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夫妻财产分割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夫妻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盲点  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