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二、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虚 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 告无效。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 发生法律效力。
三、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
1、假离婚证骗买房小心官司
银根紧缩背景下,市民购买二套房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律师提醒,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而且可能惹上官司进班房。
2、假离婚买房小心假戏真做
小编提醒广大购房者,在律师曾经办理的很多实际案例中,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因此,以“假离婚”来规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而且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网友咨询:购房假离婚,假戏成真
我与龚某2012年结婚,婚后共同购买济南某小区一套两居室的楼房,当时登记在龚某名下。2014年1月份,我们计划再购置一套更大的房产,为了规避高额的税费,我们口头商议办理假离婚手续。后我们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离婚后,女方名下的两居室房产归女方所有,如女方出售该房产,男方应配合女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谁知,合同签订后,龚某即与我关系恶化。2014年3月份,我出差回来,发现该房产已经被龚某出售给魏某,房子已经被魏某出租给了别人,目前也联系不上龚某。我认为龚某与魏某是恶意串通的,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类似你们这种弄假成真的情况,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该案的关键问题其实就是证据问题。第一、你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你与龚某签订的离婚协议是虚假的,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无效,并主张撤销你们之间的离婚登记,否则你将面临败诉风险;其二、我国《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现在房产已经登记在魏某名下,即便是你能证明你与龚某之间的离婚协议是虚假的,那你仍要提供证据证明龚某和魏某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否则人民法院会认定魏某属于善意第三人,认定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显然,你的举证难度非常大,如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以上事实,你将为你当时自作聪明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小编结语: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更多假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