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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核心提示:许多夫妻为了逃避债务,双方假意离婚,并将全部债务转移到一方,将全部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导致债权人无债可讨。但事实上,借助假离婚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更多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假离婚逃避执行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借助离婚的作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要承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一旦法院认定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执行,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同时这样的离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当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行为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接受财产的一方假戏真做,转移财产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困境。

对于那些妄图通过离婚恶意逃避执行的人来说,虚假诉讼必将被法院查明,当事人不仅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有可能人财两空。

网友咨询:为躲避债务假离婚,并放弃全部财产,有效吗?

李某和妻子章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3年10月李某因购房所需向朋友王某借款20万元,约定2004年10月归还。到期后王某向李某夫妻催讨,李某提出,自己和妻子已于2004年5月协议离婚,名下没有财产,无力偿还债务,并提供了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李某和章某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房产一套和汽车一辆均归章某所有。章某认为李某的借款她不知情,应由李某本人归还。王某非常气愤,认为他们是假离婚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李某和章某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无效。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案李某向王某借款用于购房,该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在明知自己欠债未归还的情况下,却通过与妻子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放弃自己应享有的财产权利,使自己丧失偿债能力,显然这份协议是无效的。法院最后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二、遇到假离婚逃避执行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遇到类似情况,应通过两方面向法院提供线索。

一是查找被执行人夫妇目前的具体住址,了解双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般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的情况相对法院工作人员更加了解,而执行法官由于事先对当事人不了解,且承办案件较多,无法时时去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因此申请人必须积极配合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

二是向法院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被执行人夫妻的财产线索,具体包括纠纷发生之前一直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夫妻的经济状况及财产线索,方便法官查找。

小编结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更多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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