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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核心提示: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这种监护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那么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孩子监护权的变更问题值得我们去了解。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监护权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而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时候,监护权根据相关人员的申请可以进行变更。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网友咨询一:监护权变更

父母在我未成年时离婚,当时父亲未经过我同意将监护权判到他名下,现在因我已经成年,想将监护权转到母亲名下,是否可以应该怎么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首先,你父亲在你未成年时得到的是你的抚养权,不是监护权。按照民通意见规定,不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并不失去监护权。

其次,你已经成年,如果精神智力正常,不存在监护权的问题。你可以自己选择跟谁居住。

网友咨询二:变更监护权

我的爸妈在我未成年的时候离异了,现在我爸爸是我的监护人,我现在想把监护权移给我妈妈,我爸跟我妈都同意了,那么该怎么办监护权的变更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此,你的父母都是你的监护人。

二、你父亲现在对你就有监护权,所谓需要把监护权转给你父亲的说法,是对中国法律的误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一般法院判决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因此,你父亲现在对你是有监护权的。

三、如果美国方面需要特别明确你父亲对你有监护权,可以采取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方式,不需要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有关规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你父母可以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你父亲为你的唯一监护人。

网友咨询三:哪些情况能够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您好,舅舅和舅妈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孩子判给了舅妈抚养,后来情况变了,舅妈经济方面并不能满足小妹妹的需要,比同龄孩子接受教育较少,舅舅现在想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舅舅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变更孩子监护权的情形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二、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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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关于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孩子监护权是否可以变更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本文提供的监护权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监护权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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