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贾女士的丈夫是现役军人,在部队任连长,常年不在家。不甘寂寞的她在网上结交异性,并很快与一个青年单身男子张某见面,不久便悄悄领回家开始同居,一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数月。一次,贾某的丈夫突然夜半回家,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和一男人正躺在自家的床上,遂报警,张某被刑拘,而贾女士与丈夫的婚姻也岌岌可危。那么,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律师说法】
张某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通常情况下,与有配偶的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但是,与军人的配偶同居,就会认定为刑事犯罪。我国之所以立法保护军婚,是因为考虑到军婚的维系更加不易,军人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奉献,更应该稳定好军人的家庭,以减少军人的后顾之忧。军人与自己的配偶常年处于分居的状态,这是非常不利于婚姻的存续的。为了不使军人的利益遭受侵犯,一些保护条款是有必要的。本案中,张某与贾女士同居,破坏贾女士与丈夫的婚姻关系,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破坏婚姻最"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虽然这句话很简单却值得我们深入解读。
1、现役军人
首先,一定要明确是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正在服役的军人。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3、“明知”二字怎么定“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如:行为人亲眼看到过对方的配偶或从其穿着、谈话得知是现役军人,等等。
另一种是感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感觉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如看过军人配偶的信件、照片等。
知道了破坏军人婚姻罪如何界定,那么,破坏军人婚姻罪有哪三种类型呢?
1、重婚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
小编结语:破换军人的婚姻,会给我们这些最可爱的人的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不仅如此,军人们心上的伤口更是难以愈合。更多与军人的配偶同居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