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婚怎么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尽管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
在双方均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带上签订的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二)、诉讼离婚的办理:
现役军人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时,涉及到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和离婚条件的问题。
1、诉讼管辖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 可以将军人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保护军婚制度。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证明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对现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经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调解不成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仍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按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军婚中军人犯错时怎么离婚?
为了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在军人婚姻关系中,有时军人本身有过错,现役军人的配偶可以要求离婚。这是对军婚中非军人一方的保护。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军人有重大过错: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军人有这些行为之一,即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提出离婚,就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对军婚特殊保护的例外规定。
网友咨询:与现役军人离婚是否必须经过军人一方同意?
我与现役军人李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我们婚前彼此了解较少,婚后我们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后,我们的分歧更大了。我们的感情确已经破裂,实在无法挽回,我多次提出离婚,李某均不同意。请问,如果我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会获得支持?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3项的规定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据此,以下几种情形下,非军人一方诉请离婚无须军人一方同意:(1)现役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比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在李某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除非你可以证明李某有上述重大过错,否则你的诉讼请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小编结语:《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更多军婚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