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
2、监护权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3、两者的区别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基本案情】抚养权和监护权纠纷经典案例
原告胡家凤与被告袁光龙于2005年协议离婚,婚生女袁梦(1996年农历3月16日出生)由被告抚养。离婚后,被告长年在外打工,将女儿留给其母看护。被告母亲已近60岁,许多方面难以和小孩沟通。加之袁梦极力要求随原告生活,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变更监护权,女儿袁梦随其生活,被告每年支付抚养费1000元。
婚姻帮律师解答:
抚养权并不等同于监护权,二者是有区别的。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
本案原告要求变更监护权不能达到其诉讼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该条规定的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也就是说,在父母之间不发生变更监护人的问题。所以,原告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实属对法律的误解,这种变更只能是抚养关系的变更。
本案原告可以通过变更抚养关系达到其诉讼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双方仍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所改变的只是父或母哪一方为与未成年人一起共同生活的实际抚养人。因此,无论是父母双方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父母双方离婚时,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归哪一方抚养,都允许在今后由一方提起变更抚养之诉。
由于本案原告混淆了抚养权和监护权的概念,提起了不正当的诉求。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时,法官可以行使释明权,建议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拒绝变更的,可以判决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因本案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抚养权,女儿袁梦随其生活,被告每年支付抚养费1000元。故法院认为,袁梦已满12周岁,其愿意随父或随母生活,袁梦本人有权决定。袁梦极力要求随原告生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应当尊重袁梦随母生活的选择,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小编结语:总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对于父母亲任何一方来说都很重要,只关注孩子抚养权或者监护权都是有失偏颇的,但是孩子监护权不仅亲生父母亲可以有,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都有可能由法院指定而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抚养权除了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代行外,只专属孩子于亲生父母亲。等等。更多子女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