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试管婴儿抚养权归谁?
通过人工授精所生育的“试管婴儿”,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
1、该“试管婴儿”是婚生子女,抚养权处理与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相同的情形:
(1)精子与卵子分别来源于夫妻双方,只是借助了科学辅助技术孕育生子,孩子与双方均有血缘上的联系,是双方的婚生子女、亲生子女,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与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相同。
(2)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事先经过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或事后一方明确表示没有异议,由夫(或妻)一方提供精(或卵),第三人提供卵(或精)而实施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与夫妻以外的供精、供卵者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
2、未经同意人工授精生育子女,与另一方无法律上关系,由生育的一方独立抚养: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与丈夫无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丈夫不承担抚养义务,其精源提供者也不承担抚养义务,不论是否离婚,该子女由女方独立抚养。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采用与他人提供的卵子实施人工授精,所生育子女与妻子在法律上没有亲子关系,妻子不承担抚养义务,其卵源提供者也不承担抚养义务,不论是否离婚,该子女由男方独立抚养。
3、借腹生子、代孕产子:
借腹生子即夫妻借他人代孕产子,即夫妻俩的精子卵子借其他人子宫孕育并分娩子女。
借腹生子由于目前来说不合法,夫妻不能属于孩子法律上的父母,一旦产生纠纷,一般根据“谁分娩,谁为母亲”的原则,依照生理的分娩事实发生法律上的母子关系。代孕者是孩子的母亲,对孩子存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网友咨询:离婚时,试管婴儿抚养权归谁?
张先生与王女士于2002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一直想要个孩子,但张先生没有生育能力,便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于2004年生育了一女。后双方感情破裂,王女士起诉离婚。
王女士在一审中起诉称,其婚后长期与张先生的父母共同生活,由于张先生的父母常因生活琐事责难自己,致使其与张先生之间矛盾渐深,双方于2008年3月起分居至今,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起诉离婚,要求女儿贝贝由她抚养。另外,就三套房产、一个车位以及家用电器等财产进行分割。
一审中,张先生不同意离婚。张先生认为离婚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如果离婚则要求孩子由他抚养,因为王女士没有工作,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张先生认为,王女士所说的房产、车位购置款都是他父母支付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不同意分割。另外王女士开走的一辆汽车和账户内存款、股票账户内的钱款属于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在本案中,张先生作为孩子法律上的父亲,与孩子母亲在法律中的地位是一样的,同样要对孩子进行抚养。孩子成人后,也对其具有赡养义务,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也具有与其母亲地位平等。
由于目前孩子已经11岁,父母对其抚养权分歧较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让孩子进行选择。虽然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对孩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法院在司法审判时,也会考量血缘关系,因为在法律关系背后,血亲关系更加牢固。同时,还要考虑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否会知道自己是否是试管婴儿等因素。
据介绍,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将孩子判归母亲,父亲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到孩子成年。成年后,孩子要对父亲尽相应的赡养义务。孩子成年后,夫妻可以再协商日后男方与孩子的接触和交流的频率。
【相关知识】父母离婚,正常自然受孕生育的子女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小编结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更多离婚后试管婴儿抚养权归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