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顺序继承人如何分割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部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时,因掌握以下几种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扶养条件差,而尽最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即承认呢,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的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统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以按协议处理。
5、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扶养而没有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此而影响其继承权。
二、虐待被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但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网友咨询: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您好,我老公因患急性白血病去世,现在单位有一笔抚恤金,还有他的公积金,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困难补助,医疗保险,丧葬费,共计六万块钱左右,现在我作为妻子,还有我们的女儿一岁多,婆婆62岁,这笔遗产应该是怎样的继承顺序,继承的比例又是怎样分配的?期待您的尽快回复,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一般是给家庭成员的生活帮助,但是也可以参照遗产在你们三人之间平均分配。丧葬费,是办理葬礼的费用,一般有葬礼的办理人实际支付使用,如果有剩余可以再三人之间分配。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你,剩下的一半在你们三人之间分配。单位职工困难补助,如果你们不和婆婆生活自己一家并且婆婆有其他子女的话,一般归你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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