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惩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这条规定有利于促使那些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人改正错误,改恶从善。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对于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应丧失继承权,而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确有悔改表现;二是要得到被遗弃或被虐待人的宽恕。
二、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合法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宪法、民法、婚姻法都肯定了这一项民事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公民都可毫无例外地固享这一权利。继承权可以丧失,有继承权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资格。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
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
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网友咨询:继子有权继承继母的房产吗
我父亲当年在我母亲去世后另娶。继母本身有成年子女两人,我们这边是成年姐妹三人。现在我父亲病逝,未留遗嘱。父亲留有存款,抚恤金和一套房产。继母自己名下还有两栋房产(是和我父亲结婚之后的)。我想知道我们姐妹三人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是那些东西,比例是多少?我继母的两套房产我们姐妹是不是也有一半的继承权 (房产是我的继母从她的母亲处婚后继承的)?谢谢解答。
婚姻帮律师解答:
1、父亲再婚的时候,你们都已成年,继母的子女也都成年,双方皆没形成扶养关系,因此双方子女对继母继父的财产都无继承权。 2、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母继承所得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对于父亲和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你们姐妹三人和继母共同继承属于父亲的遗产(包括存款、房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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