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精神病人同样享受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精神病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下是享有继承权的。
二、精神病人如何行使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精神病人根据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监护人就是法定代理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那些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精神障碍而不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应依照《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但是这些财产权利应归属于被代理人,也就是精神病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通常代理人也不能代为表示放弃继承权。
网友咨询:养子有平等继承权吗?
您好!我家兄弟三个还有一个姐姐,但我大哥是个养子,出生三天他家条件太差就送我家了,之后就一直在我家,我大哥都45岁了!我爸爸改革开放就出来做生意所以家庭还算富裕,但涉及到分家的时候我二哥我我姐夫以我大哥是养子为名极力要求父母不要分或者少分财产给他!家庭因此起了很大矛盾!我觉得家要以和为贵所以也翻阅了相关法律书籍发现二哥和姐夫的做法不对。其实我大哥很孝顺父母也反对二哥和姐夫的想法!但没有明确法律材料的依据,所以我想咨询下:1)大哥是否具有平等财产继承权 2)如果有我想办个相关法律证明书以此平息家庭矛盾,我该怎么做?万分感谢您的指点!等着您的指导!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你大哥在户口薄上登记为合法子女关系的,就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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