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婚的民事后果。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
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
②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③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第二、重婚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有何救助措施?
一夫一妻制度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得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爱情的结合。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必然要求一夫一妻的结合。
《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为维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社会秩序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重婚规定了以下救助措施: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重婚无效。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人民法院审理宣告重婚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2、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重婚,对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访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自诉或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重婚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向有关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第二种是凡是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重婚罪的后果是什么?
重婚罪有哪些后果?
婚姻帮律师解答:
重婚行为的当事人包括重婚人,即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和相婚人,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或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他们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民事后果(民事责任)与刑事后果(刑事责任)。 就民事责任而言,首先,在人身方面,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节之一,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所以重婚当事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第二,财产方面,《婚姻法》第十二条又规定,婚姻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重婚当事人婚姻无效后财产分配依《婚姻法》规定,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依法分配: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应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赠与对方的礼物,可按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一方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第三,子女方面,《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重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均有抚养的义务,非直接抚养方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成年。第四,重婚人对原配偶的赔偿。如果因重婚而导致与原配偶离婚的,《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故,如果重婚导致原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重婚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就刑事责任而言,《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确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同时,刑法对破坏军婚有特殊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破坏军婚者,要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重婚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临时或按约定期限在一起非法同居生活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及重婚的刑事责任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