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项目(男)经人介绍与李某(女)认识,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但因两人性格相差较大,经常争吵。
2005年7月,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李某便带着孩子离开家外出打工。两年间,虽然李某没有和丈夫取得联系,但还是挂念着丈夫和家庭。
2007年,李某为了孩子,回老家打算与丈夫和好继续生活。回家后,李某发现丈夫也外出务工,在朋友的帮助下,李某终于找到了丈夫。但丈夫已经与张某(女)同居并生下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李某觉得自己的权益严重受到侵害,遂起诉丈夫重婚,李某向法院提交了项某与张某的另据认为他们是夫妻的证人证言,项某与张某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一系列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项某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有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与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律师解惑
一、重婚罪的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在客观上必须有重婚行为,对于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这种结婚可以是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合法手续登记结婚或者虽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正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二、重婚与同居的区别
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三类。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构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但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处罚。司法实践中重婚罪的认定“夫妻名义”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包括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房屋、举行婚礼等。
三、重婚罪的处理方法
第一,应对构成重婚的一方给予法律制裁。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这条说明重婚罪可以由原配偶自诉至法院请求对重婚罪一方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罪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第
二,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根据这条规定,重婚罪如原配偶愿与重婚一方继续生活,自愿撤回自诉的,可以不再追究重婚一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网友咨询:女方重婚罪怎样认定呢?
我有一个相恋半年的女朋友,现在已经同居,准备在今年情人节结婚。可是最近有一个男人说是她丈夫来接她回去,说是因为他们吵架了,才会这样。男人也既往不咎这件事。请问这个女方算重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文章也就婚姻法修改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力求去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重婚罪一般具有以卞特征 1、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这一条,也就是讲一个男人只允许娶一个女子为妻,一个女子只允许有一个丈夫?法律只允许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两种人可构成: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与之结婚的人。 4、主观方面是童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二、重婚罪的犯罪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刑法学传统理论上定重婚罪有两科;类型:一类为法律婚,另一类为事实婚。 1、法律婚 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的叫作法律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婚 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重婚有两种情况,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构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但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处罚。重婚罪该如何认定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