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重婚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明确什么叫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①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②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对方重婚申请离婚赔偿要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对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
二、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办?
1、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具体来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网友咨询:我想起诉离婚女方要告我重婚我该怎么办?
男方想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10年复婚12年分居至今,期间男方找了女友这算重婚吗,女方提出五十万赔偿合理吗,女方一直拖着不离就是想要钱,我该怎么办,夫妻生活期间有一处房产,有一个女孩,我不要房子算给他赔偿吗,女方要告我重婚成立吗,期间他也找了其他人生活我只是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写起诉书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小编结语:在重婚涉及的婚姻关系中,成立在先的婚姻,对方重婚的,可以在专业离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成立在后的婚姻,因为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所以善意第三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婚姻无效,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