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外是以夫妻名义与第三者同居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
1.有配偶的人重婚,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2.无配偶的人重婚,即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结婚”,既包括经过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履行了法律手续的结婚,也包括事实上形成的婚姻关系,即有配偶的人与第三者虽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批准、未履行法律手续,但事实上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也就是所谓的“事实婚姻”。
一般来讲,事实婚姻需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与性生活;第二,对外两人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比如,对邻居、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
根据刑法理论,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某一罪名的构成要件。据此,我们来分析一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本罪的主体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其次,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再次,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是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最后,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重婚而提起的离婚如何处理?
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
(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
(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是否犯重婚罪
男方已婚,男方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已经一岁多了,现在提出要和妻子离婚。做为妻子该怎么解决。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追究重婚罪 的责任, 需要进一步的提交 他们以“夫妻关系”外对相称的证据,否则,有可能被认为是婚外情、同居生子。 如果是重婚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多分
小编结语: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公开与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及重婚而提起的离婚如何处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