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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有哪些法律规定?重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核心提示:家庭是婚姻的产物,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婚姻法》对重婚这一危及婚姻、家庭的行为如何处理,特别是在刑法中重婚罪依然存在的情况下,重婚行为何去何从,扑朔迷离。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重婚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过于宽泛,缺乏实践指导性。本文通过解析关于无效婚姻的司法审判案件,结合实务经验,力求将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问题做一个全面深入的梳理汇总。一、女方在分娩一年内,男方以未达到法定婚龄提出解除无效婚姻的,应当适用《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还是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相关案例】原、被告双方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隐瞒被告的真实年龄登记结婚,且登记结婚时被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现原告在被告分娩生育一子仅有七个月时起诉要求解除无效婚姻。本案的关键在于是适用《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确认原被告婚姻为无效婚姻,还是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离婚的规定。  【实务解析】《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是婚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此,婚姻当事人必须在符合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下,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第十条规定的实体权利。本案中,由于原告在被告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起诉,违背了《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禁止性规定,故不具有民事诉讼上的权利,也就无权主张解除无效婚姻这一民事实体权利。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而非适用第十条的规定。二、人民法院可否依职权审查婚姻效力?  【相关案例】(2005)山民初字第228号 在当事人并未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审查婚姻效力时,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审查婚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并未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特殊操作: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因为涉及身份权利,不涉及财产利益内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的适格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年”的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可以向法院控告重婚的,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2、民事责任。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是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同居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二是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是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后还可以告他重婚罪

我和我老公离婚前发现他在外从组了一个家庭还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大慨7岁多了,当时苦入没有找到他们的同居证据没有将他告上法庭,可是我在法庭提交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录像视频证明了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出现在公共场所看法官说我证据不足没有受理要求亲子鉴定也被驳回,我被迫之下才签了离婚协议,可是就在我签字的第二天他就把大的小的都接回来了可我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不甘心,请问向这种情况我还能告他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虽你已离婚,但他涉嫌重婚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法院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此提起上诉。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不服的,这部分内容可以提起上诉。重婚的法律规定及法律责任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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