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认定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是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二、离婚时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你有证据的情况下,离婚时可以提出赔偿。
根据《婚姻法》40条规定,请求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个:
第一,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适用经济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各自所有的约定。
第二,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婚姻法》 第40条中所说的“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
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第三,离婚时提出。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网友咨询:什么条件可以够成重婚罪?
您好,我想问的是,我老公在我们没离婚时与一个女子同居,怀孕。在我们办完离婚证时就生了儿子,他这样算是重婚吗?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帮助吗?那个女的承认有孩子,可我没什么证据,而且离婚时我们没做任何财产分配,我该怎么办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向公安控告丈夫重婚罪,离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分配。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丈夫与人有奸情能否判重婚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重婚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