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4)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协商解决,协议内容要合法。
2、到法院起诉,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过错方可以少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可以多分,有困难的一方可以多分。
三、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内外有别——举证责任不同
针对司法实践中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适用争议,杜万华指出,要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婚姻法第41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予以解决。
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即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
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同时明确,在该条但书规定的两种情形(编者按,两种情形为: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时,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外,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编者按,该意见与(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一脉相承,可以视为最高法对修正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适用规则的官方确认。据此,编者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对内对外趋于统一: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差别仅在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对内由债务人承担举证责任,对外由债务人的配偶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针对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杜万华指出,作为共同诉讼人的配偶另一方完全可以根据法律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9条关于判定虚假诉讼的十项规定,要求对方举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债权债务存在并具有合法性;如果自己有证据,也可以由自己举出的证据证明对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存在或者非法。
网友咨询:我和老公结婚后就分居了,他借钱给自己买了车,离婚让我帮他还钱,请问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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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对方借钱没有用于生活,可以对此不承担责任,再说现在你也没有钱,银行对你也没有什么办法,就是起诉你,对方胜诉,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的。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离婚债务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