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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

核心提示: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那么,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

所谓婚前个人债务,指的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一方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总会担心一方的债务会让自己承担。婚前个人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钱买房,举办婚礼等等情况。

二、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三、离婚诉讼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务。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两个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借债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均应视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利益,同样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生活性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需要引起的债务。(2)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特殊情况下债务性质的认定

(1)个人婚前债务

一般认为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有的时候,夫妻对外举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进行的,那么这部分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现在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即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2)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3)其他情形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都属于个人债务。因为此时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对于另一方当事人而言也未从这一债务中获得利益。

但目前实践中,民间借贷的盛行,尤其是大量高利借贷纠纷的发生,使得夫妻债务性质的认定越来越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可能会对夫妻中的未借贷方不利,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关注配偶的经济动向,不仅是对婚姻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保护。

网友咨询:这个在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在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明知借款行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行为。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务。关于离婚债务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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