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沉没成本谬误。
即为了避免失去所带来的负面情绪,从而沉溺于过去的付出中,继续被套牢。施虐者与受害者之间,关系非一朝一夕建立,他们相处多年,受害方对施暴方依然有感情,并觉得就这样离开,非常不甘心。于是继续沉没。
二、经济不能独立。
钱是让人自由的最有力的手段,有钱,就不用委屈求全。
但如果没有钱,无法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受害者就寸步难行,只有继续挣扎于噩梦中。
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她一无所依,长期处于高压之中,已筋疲力尽,无法再做任何决定,渐渐依赖上那个给予她痛苦的男人。
四、没有求助渠道和对象。
执法机构不受理,亲朋认为床头吵架床尾和,案件发生的地方没有提供照顾和援助的机构。
一个二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历的律师告诉我,家暴难以消除与司法机关助纣为虐分不开。
曾经有一个离婚案件当事人被丈夫打成轻伤甲级都可以判刑了,法院仍然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离婚。
五、 自我封闭。
自觉羞耻,和亲人朋友逐渐疏远,没有社交圈。天下之大,自觉无处可去。
六、舆论压力。
社会由男权主导。不管是非对错,舆论都会偏袒男权。
受害女性会被认为自身有问题,没有魅力,处理不好与男人的关系,家庭很失败。
七、 贪恋施暴后的柔情与爱意。
许多受害者将施虐后的补偿时刻,视作最幸福的时光。
八、坚贞感,牺牲感。
从痛苦中,发展出一种难以启齿的奉献感,守节感,和殉道感。
而传统文化中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意识,还是根深蒂固。在中国,女人不论遭到什么对待,依然顺从,忠贞,默默吞忍,家丑不外扬,是一种美德。
九、没有希望与信心。
在长期折磨中,自轻自贱,没有底气离开,没有勇气重新开始生活。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到恐惧。
十、贸然离开可能更危险。
要离开必须要有具体计划以供实施,包括:钱,收入,住处,帮忙搬家,交通,警方的帮助,法律援助,理解和安慰。
但研究表明受害者刚离开后容易造成最严重的跟踪,虐待甚至杀害。如果没有可靠的具体计划,受害人可能不会莽撞地离开。
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①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②同居人等实施暴力适用反家暴法;③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④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网友咨询:面对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们是云南的一对苦命姐妹,救救我妹妹吧!我妹妹结婚十年了.现已有两个孩子.但是没结婚证,男方是个地皮流氓.长期对我妹妹进行殴打,也打过110可是110根本不管,说这是家庭内部的事.叫他离婚他又不签字.我们该怎么帮帮她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非法同居,可以随时解除这种关系,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以及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
小编结语:马克·奥巴马在支持反家暴活动中,向大家介绍了通过多交朋友、不酗酒、独立自主不要放弃工作、多关心孩子、大声说出来请教专业机构帮忙、拒绝辱骂、不要对家暴习以为常7个方面,控制家庭暴力。为什么受到家暴的女性如此痛苦却仍然无法离开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