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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核心提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需要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关于离婚的事实、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需要订立书面文件,即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1、按照《合同法》,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则不同,法律并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条款的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条款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推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即抗辩理由为欺诈、胁迫。当事人举出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使用。

网友咨询:关于未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效力问题

最近对此方面的问题较感兴趣,想跟各位专职律师讨论一下,私签的离婚协议到底有无效力? 在网上查询两种说法各占50%,我个人认为有效力.说无效力的大都认为此协议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请问可有法律依据?还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八条也是各有理解不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有人说此离婚协议是指在民政处办理协议离婚时用的离婚协议.那请问后面"或者...."的那一句如果也是指此在民政的这份协议这两句话是否意思重复了?我理解前一句是民政的离婚协议,后一句是未去民政双方私签的离婚协议.各位认为如何? 因此,我认为私签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部分是在双方签字后就有效力的,而离婚是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才发生效力的.无论何种方式离婚,前提都是要处理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详情后才能办理离婚.不可能先离婚再谈这些.如果有人想反驳请说出法律依据,欢迎大家提意见.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认为私签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部分是在双方签字后就有效力的,而离婚是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才发生效力的.无论何种方式离婚,前提都是要处理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详情后才能办理离婚.不可能先离婚再谈这些.如果有人想反驳请说出法律依据,欢迎大家提意见. 我认为:1、离婚协议是为离婚而为,协议的履行实际是附条件的(即离婚); 2、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双方没有离婚,难道离婚协议要无限期有效吗:是否要留到几年后的下次离婚再用?所以。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在合理期限条件成就,有效,否则,不一定有效。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关于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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