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二、办理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问题。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我国香港特区居民、澳门特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果结婚登记是在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办理的,仍可以直接到该使(领)馆依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 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必亲自回国内办理,但是如果驻国不承认使(领)馆办理的离婚证书的效力,当事人仍应在国内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要户口本吗,我决定和老公协议离婚,可是家里人就是不给我户口本
协议离婚要户口本吗,我决定和老公协议离婚,可是家里人就是不给我户口本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和探视权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协商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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