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离婚的标准及法定的离婚事由。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离婚事由,一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那么依法可推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因此家暴的受害者起诉离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家庭暴力一方面伤害了夫妻感情,一方面造成受害人一方身体和心灵的创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双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依法能得到相应的离婚赔偿。
此外,如果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依法另案起诉要求施暴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
二、离婚能以遭受家暴为理由吗
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暴力”主要变现为: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因为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不伤害身体,但言语不堪,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精神暴力。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并促使公安出警处理,并向住所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反映情况。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第一,能有效的阻止家暴后果的加剧;第二,在得到有效的保障的同时,也固定了自己受到家暴的最有效的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大多由于施暴者自身畸形、变态的心理或者生理意识指导促使暴力行为的发生。因此家暴并不是写保证书、道歉认错就能化解的。一旦发现自己的另一半有家庭暴力实施倾向,应当尽早准备收集家暴的证据,以防越演越烈的家庭暴力时间的发生。
收集证据,就是在为离婚做准备,因此离婚的时候可以遭受家暴为理由,否则的话,千万遭受家暴的同胞就不能离婚,还要继续忍受家暴,这对他们来说实为不公。
网友咨询:遭受家庭暴力怎么进行离婚呢?
我丈夫多次对我使用家暴,我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可以判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小编结语:家庭暴力是生活中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遭受家暴的,千万不能忍着,忍着只会让家暴愈演愈烈,忠告只有一个字“离”。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遭受家暴的可以申请离婚吗及离婚能以遭受家暴为理由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